一、评选对象
物理学院2026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(2026年毕业的研究生)。
二、评选条件
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、学习成绩优秀、社会工作积极、综合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。
(一)参评先进个人基本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,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政治思想状况良好;
2.学习努力,无课程不及格;
3.在基本学习年限内注册在籍;
4.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学生,且在基本学习年限内。
(二)申请优秀毕业生应当满足以下任意两个条件:
1.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,在国内、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,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;
2.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标兵称号、三好学生称号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;
3.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,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,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。
三、评选比例
获评学生比例不超过当届该院(系)研究生毕业年级人数的20%,具体名额由学生工作处下达。
三、评选程序
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称号依照“学生申报与导师推荐、院(系)初审、学工部门复核、领导小组复审、校长办公会议审定”程序评定。
1.3月31日-4月12日。学生本人在“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”中在线填写《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》,并填写学院通知群的在线收集表。同时线下提交《物理学院优秀毕业生自评表》(见附件)及相关证明材料至科技楼东402。
注意:论文证明材料需要打印论文首页,并在右上角标注期刊最新分区情况。
2.4月20日前,研究生党支部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,鉴定通过者,结合鉴定情况和历年表现,研究生导师、辅导员和院系副书记逐级进行在线审核。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,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本单位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。
3.4月30日前,学院上报评选名单,由学校进行复审。校批准后,颁布表彰文件,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1.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,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、党团和行政处分,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,收回荣誉证书。
2.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离校之前需配合学校、学院积极参加分享会、座谈会等活动,并配合学院做好新媒体宣传,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研究生的示范引领作用。
3.以上涉及的参评成果,均为研究生学习阶段获得,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华中科技大学。所获成果若本人导师为第一作者,研究生为第二作者,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。所发表的成果为共同一作的只能一人使用。